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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宜服用双胍类药物

怡康糖尿病论坛

1.1型糖尿病。双胍类可与胰岛素联合应用,不宜单独使用。
2.妊娠及哺乳期。
3.肝、肾功能受损者,有乳酸性酸中毒病史者。
4.糖尿病病人发生严重感染、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及手术期间。
糖尿病发生急性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期间。

日期:2006-03-08  来源: 怡康糖尿病健康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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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s:xiexie   ( 04/04/2006 19: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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