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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服用磺脲类药物

磺脲类药物不适合于以下情况:
1.1型糖尿病
2.妊娠及哺乳期。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轻度肾功能不全只能使用糖适平、诺和龙,不能使用其他磺脲类降糖药。
4.糖尿病病人发生严重感染、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及手术期间。
5.糖尿病发生急性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期间。
6.已出现严重的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及肾脏病变,或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及肾脏病变进展迅速时应采用胰岛素治疗,严格控制血糖。
7.肥胖的2型糖尿病病人服用磺脲类降糖药物,可能使体重进一步增加,一般首选双胍类降糖药或糖苷酶抑制剂。

日期:2006-03-08  来源: 怡康糖尿病健康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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