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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到糖尿病门诊就医

 为了早期诊断糖尿病,有以下情况的应到医院进行检查:

  1. 体重减轻而找不到其它原因者,特别是原来很胖,而近来体重减轻者。

  2. 有糖尿病家族史,且年已40 岁以上者。

  3. 有分娩巨大胎儿史(体重大于4000 克) 者。

  4. 有妊娠并发症,如多次流产、妊娠中毒症、羊水过多、胎死宫内。

  5. 有反应性低血糖者。

  6. 肢体溃疡持久不愈者。

  7. 多尿、多饮、多食症状中有一项者。

  8. 反复尿路、胆道、肺部、皮肤等感染者。

  9. 结核病患者,对抗结核病药物反应不佳者。

  10. 女性外阴瘙痒,而无滴虫等感染。

  11. 四肢末梢疼痛及麻木者。

日期:2007-04-20  来源: 怡康糖尿病健康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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