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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孩输血染艾滋病起诉医院 当地规定不立案

 

    未知的感染人数

    寻找证据过程中,孟珍找到了一个个“隐身”在人群中,与她有同样经历的艾滋病患者家属。一些患者家属得到了补偿,还有的患者死在家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渑池县城关镇涛涛(化名),男,1995年4月8日生。1995年8月21日,涛涛因腹泻到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以孩子身体太差为由给涛涛输了三袋血浆。2005年7月,涛涛因骨折住进洛阳市正骨院,检测出艾滋病病毒。2006年4月,家属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因病历丢失和医院不提供病历,被迫撤诉。2007年3月26日,涛涛在家中病故。因住院病历丢失,涛涛的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只有一张HIV检测报告。

    还有患者,耗时长达3年,起诉医院后获得补偿。

    在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查明了艾滋病血液的来源———1994年3月到1996年3月间,焦作市卫校向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多次提供血浆,其中部分血浆含有艾滋病病毒。

    到底有多少婴幼儿在1994年至1996年输过带病毒的血浆,渑池县人民医院至今未公布具体名单。

    医院未寻当年输血者

    事实上,早在2002年,渑池县人民医院便遭艾滋病患者起诉,然而医院在得知艾滋病血液真相后,并没有主动去寻找其他患者,只是当患者一一发病并找到医院后,才私下签署补偿协议。

    医院补偿的对象仅限于保存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对于没有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医院则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即使告知患者也没有用,艾滋病只有等病发时才能治疗。”刘点松说。刘点松曾任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后来,他从儿科调到门诊部。

    11月28日,他告诉记者,因血浆造成患者感染艾滋病一事不是某个医生的问题。“当年,缺乏检测手段和工具,连医生都不知道什么是艾滋病”。

    同一天,数名患者家属追问渑池县卫生局纪检委方书记:“为什么你们知情却提前不告知?为什么不按病历主动去寻找输过血的患者?”对方回答说:“电视上有宣传广告,谁都可以免费检测。”医院党委副书记赵左峰说:“下雨房屋漏水,十几年了,病历都毁了很多。”

    孟珍向渑池县卫生局、渑池县人民医院、县委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赶快找到全县当年曾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输血浆的患者,对他们进行检测。“早一点发现,或许他们还能多活两年。”对此,县卫生局纪检委书记客气地跟她说“谢谢你的建议”。 (田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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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2-04  来源:京华时报 怡康糖尿病健康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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