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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旧事》

    最后一幕

    1860年夏天,攻打上海的太平军忠王李秀成部。

    罗孝全回到上海后,惊魂未定,便急于把自己在天京的“不幸”经历公布于众。一连两周,他闭门不出,在狂乱和一些无法自制念头的支持下写就了一篇长文。2月8日的《北华捷报》刊登了这篇掺杂着混乱的叙事、大胆直率的评论以及惊人告诫的自述。这天的报纸很快销售一空,罗孝全成了上海滩租界里晚餐桌上的一个热门话题。文章说:

    在我于1847年成为洪秀全的宗教教师,并希望上帝的旨意将由他崇高的思想降福于这个民族之前,我一直是他的革命运动的朋友。……但是,在他们那里住了15个月,并密切观察了他们的活动——政治的、商业的和宗教的——我的态度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有足够的理由反对他们,正如我曾有足够的理由拥护过他们一样。……

    洪秀全一直对我非常友善,但我相信他是一个狂人,完全不适宜做一个统治者。……他的宗教自由和众多的教堂只是一场闹剧。在传布基督教方面完全无用,比无用还要坏。他仅仅是为了传播他自己的政治宗教,把他自己与耶稣放在同等地位,由耶稣、天父上帝、他自己以及他的儿子(幼主洪天贵福)构成对一切的统治者。

    这是罗孝全与太平天国决裂的宣言。太平军是“传教士的敌人”、“一群强盗”,因而“必须受到外国人的剿杀”这样的激烈言辞,不仅出自他个人之口,也代表着外国势力对太平天国运动从抱有好感和期望到不理解或误解,再到完全反对这一段不平凡的心路里程的结束。

    此后不久,罗孝全返回广州,仍然住在南关天字码头的东石角礼拜堂。走进破败不堪的门庭、布满灰尘的厅堂,他有一种侥幸的心情。因为几年前在上海等待去天京时,为解生活窘境,他曾考虑过出租这座礼拜堂的计划。如今,有这样一个栖身之地,他甚感安慰。

    此时,他已届花甲之年,经过在南京的这次事变,一下子苍老了许多,颤巍巍的步履和布满皱纹的脸上忧伤的表情,使他看起来是一个十足的垂垂老者了。

    在广州居住的最后几年,人们经常看见他呆坐在礼拜堂庭院中的一把旧藤椅上,闭目沉思,怀想心事。

    有一次他在祷告会上问:在上帝的仆人里,有谁能用10漫长的时间做一个同样内容的梦?人们无言以答,但谁都知道,这是指他与洪秀全交往的事。后来,在安息日、圣灵日以及受洗仪式上,他不断地重复这句话,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

    1866年初,罗孝全首次出现病症,据初步诊断,是麻风病。这与他早年在澳门向当地患有麻风病的居民施药并宣讲基督教教义,是否有直接关系呢?人们这样询问。罗孝全含泪离开中国,回到他分别三十年的故乡。又过了5年,他死于伊利亚诺州上阿尔顿的一所麻风病院。

    这时候,横扫中国数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持续了12年之久的太平天国运动的余波已消隐无踪,洪秀全青史留名,但是,他与传教士罗孝全之间的这一段曲折故事,却早已被人们忘却了。

电火亮萤虫
傅兰雅在江南制造局

    怀着建功立业的梦想而来 , 带着伤心破碎的梦离去,江南制造局的科技翻译官傅兰雅在踏上归途时,怀着一种上当受骗的心情 ,把自己在中国35年的奋斗经历称之为“南柯一梦”。是中国利用了他,还是他利用了中国?这不止是傅兰雅、也是每一个的西方冒险家面临的问题。“狗逮猫”时代

    绰号叫做“中国迷”

    苏格兰穷牧师的儿子傅兰雅(JohnFryer)从孩提时代起就十分向往中国,这完全是受其父亲的影响。他父亲是虽个小镇传教士,却十分关注东方,对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尤有兴趣;家里生活并不宽裕,但最大的乐事就是倾其所有,资助在华传教士。为此,“我的母亲则在一段时间里,干脆以大米为主食”,傅兰雅回忆道。生于1839年的傅兰雅,因家境拘紧,从小做过童仆,替有钱人擦皮鞋、洗刀叉、打扫楼梯,对社会地位给人带来的不同景况,有着刻骨的体验。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他也迷上了中国,经常跟着父亲去听从中国回来的商人、传教士举行的报告会。后来,他在自传中回忆道:

    在我的孩提时代,没有什么东西能比阅读我千方百计搞到的有关中国的书,更令我愉快。上课写作文,我的题目总是与中国有关;我太想去中国了,因而同学们给我取了一个绰号‘中国迷’。

    在贫困中长大的傅兰雅出人头地的愿望,要比同龄人强烈得多,“当我揩洗台阶时,我就想,要把每一个谋到手的工作,都当做作向上爬的垫脚石”,他后来这样写道。为了实现梦想,他留心每一个机遇。因此,1861年他靠政府奖学金读完伦敦海伯雷师范学院的课程后,马上申请到了去香港的一所教会小学——圣保罗书院任教员的职位。这一年,他22岁。

    傅兰雅像。在中国的最初几年里,傅兰雅很快显示了自己的语言天赋,他不仅掌握了汉语,而且学会了说广东方言;为了学习“上流社会”使用的官话,他曾投奔著名传教士丁韪良门下,在北京的同文馆做过一年英文教习;后来,他又去上海,在英华书院——“一所传教士主持的、房顶开缝的学堂”,教大约20个中国商人的儿子学习基础英语……这一切,对雄心勃勃的傅兰雅来说虽没什么吸引力,他厌恶教学的枯燥乏味,也不喜欢中国孩子,因为“向那些本已无缝的小脑袋瓜里死命地填充知识,实在是苦差一桩”,即使每天只在课堂上念一小段《圣经》都让他觉得苦不堪言。远离家乡、孤身于中国人之中,更使他感到寂寞、乏味难耐。尽管他不停地抱怨“在这个野蛮的国度,我已经活够了”,“我过的是一种充满动荡的邪恶生活”,但是他有韧性,懂得忍耐,并始终怀着向上爬的信念,鼓励自己在中国坚持下去。这正是他区别于其他在华外国人的地方。这为他后来踏入中国的上层社会,积累了资本,铺平了道路。

    就拿学汉语来说吧,一开始,他周围的不少外国人都对短时间内掌握这门古老语言充满了信心,花钱请来教师,买来课本,但往往学上一个星期、一个月,就叫苦不迭,纷纷知难而退了。傅兰雅却为此投入了十倍、百倍的时间和耐心,以至于头发谢顶,“不幸的胡须”开始“转为可怕的灰色,照这种速度下去,明年就会一片花白”;他在信里还告诉堂兄苏塞,由于热衷于与中国人对话,自己连英语也变得不伦不类了,“哪天回到英国,你听起来一定会大觉滑稽”。

    19世纪60年代的上海,被称做西方冒险家、野心家的天堂,但对傅兰雅这个无一所长、以舌耕谋生的异乡客来说,却是一片写满了未知数的天地。这期间,漫长的等待和单调生活造成的挫折感,使傅兰雅分外怀念家乡,并多次产生打道英国、回乡定居的冲动。“在家乡寻一个安静的小村庄,找一个轻松的活计,拿一笔过得去的薪金,娶一个可爱的女人操持家务,这是多么惬意的事!”他曾为自己描画了这样一幅图景,并不是真的要这样去做,而是用来驱散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和沮丧。他清醒地认识到,“像我这样在国外呆了六年的人,即使回国,也无异于去了一个陌生的国度。我在中国养成的各种习惯,至少要两三年才能改掉。长期滞留中国的人,回到英国是不会幸福的”。

    总之,在傅兰雅看来,回国就等于承认失败;乘着自己身体强健、意志坚定,应该在中国闯荡一番,有所建树,才好“衣锦还乡”啊。1866年,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安慰自己:

    我命该在中国呆下来,我已学了六年汉语,懂三种方言,了解了书写的一般规律,假如我把这一切扔掉,就等于我把时间白白抛弃了。另外,我在英国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而中国目前才刚刚向西方文明开放。每年,它都会出现相当大的进步。两三年之后,我的有关中国的知识就将成为无价之宝,人们会说我人才难得。

    傅兰雅选择了克制和忍耐,选择了留在中国,一边在英华书院做着毫无前途的教书匠,一边等待实现自己梦想的时机快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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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2-09  来源: 怡康糖尿病健康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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